主办:西南政法大学 周期:双月 出版地:重庆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 1001-2397 CN 50-1020/D 邮发代号 78-15 创刊年:1979 复合影响因子:10.482 综合影响因子:5.798 CSSCI来源期刊 RSSCE权威期刊 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 2011版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的私法建设走过了一段风雨历程,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就,但现有的私法规范过分零乱庞杂,急需系统化和逻辑化。在民法法典化的条件业已成熟的今天,制定民法典应以德国法为模式,实行民商合一。
文章首先回答中国为什么需要民法典,民法典的价值理性和形式理性为其提供了存在上的正当性;其次探讨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模式,指出应以德国五编制为基础;最后提出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学术条件,成熟的学理研究是法典化的理论背景;同时作者还指出,民法典作为塑造世俗生活的根本规范,其功能极其有限,我们不应寄予民法典过大的希望。
21世纪依然是法典化的时代,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文化的生成也为民法典创造了必要的主观条件。我们应当在分析法学方法论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社会本位,向大陆法系奉献一部由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七编结构构成的“世纪法典”。
本文的基本框架是在准备为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讲座的过程中形成的。它着重从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重要意义、国外农业和农村法治建设的经验和启示以及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若干重要环节等三个方面,对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进行了阐述。
传统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存在。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中世纪西欧特有的政治结构的产物,或者说是多元政治势力长期并存、不断竞争、不断妥协过程的副产品。这个传统在现代西方的延续,也有赖于“多元政治”的结构支撑。
当日尔曼人用粗陋的习惯和蒙昧的意识取代了罗马人的法制和法治观念的时候,基督教教会却一直保存这一文明规则和观念。在教会抑制王权的斗争中,基督教神学不仅重申着法律的理性、正义和权威的思想,而且从中衍生出法律神圣、权力服从法律、法律至上等理念。这些理念,最终经阿奎那而演绎成了系统的神学法治学说。
西欧中世纪在法治秩序的形成过程中是至为重要的时期。根据统治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本文将中世纪划分为三个阶段:封建制时期、等级制时期和绝对主义时期,并逐一对上述三个阶段的政治结构加以分析,试图在权力关系的变革中探寻其与法治秩序的“隐喻”关联。通过“顺流而下”的历史描述,本文意在进一步“逆流而上”建构出法治秩序的制度条件,以期对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有所助益。
国际人权法对死刑的态度经历了由放任到限制再到废除的转变。《世界人权宣言》对死刑以沉默显示放任;《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对死刑转向了限制;《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议定书》等对死刑明令废除。中国现行死刑制度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尚存较大距离,应该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尽快缩短这一距离。
本文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立法、司法现状进行了客观评价,并着重从立法的角度对完善被告人权利保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本文在论述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特点和现行刑事被害人权利制度的内容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制度的建议。提出应赋予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酷刑罪是国际公约所禁止的一种犯罪。它有着特定的界定与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虽然没有规定酷刑罪的罪名,但就属于酷刑罪的一些行为作出了罪刑规定。
代议制民主是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的间接民主。因此,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就成为代议制民主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代表与选民关系的各种学说的分析与评价,提出委托说更符合代议制民主机理的观点,并认为委托说同样适用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传统的社会组织划分方法已不能涵盖高校在当前的独特作用和行为性质。文章从现状的不尽如人意处着手,引入“第三部门”、“公务法人”等概念分析了高校独特的法律性质、地位,并建议建立教育行政救济制度,填补教育行政领域行政法治的空白。
晚近,国际投资法律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化趋势。但是,各国外资法律过快的自由化,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任凭外资毫无限制地垄断本国的一些重要经济部门,将会给其国民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作用。因此,我们应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引进外资的长远目标来谨慎地实行外资立法自由化,正确地确定重构外资立法的基本思路。
清除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有关法律,制定并完善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是目前我国立法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刑法在对商标的保护对象、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范围以及关于其它商标犯罪的规定等方面均有待完善。应该扩大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范围、增设反向假冒商标罪并将假冒注册服务商标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
本文通过重新解析彼得对信息进入自由的论证过程,提出了信息进入权利的权利属性和权能结构。借助彼得的工具主义模型和彼得对知识产权哲学的独占主义信条的批判,我提出了信息法律的纯粹工具主义分析模型。我的讨论支持下列结论:(1)信息进入自由的权能结构是信息法律的主要内容,信息法律就是配置信息的权利资源的法律,追求权能结构设计的效率,就是追求这种权利资源的配置效率;(2)纯粹工具主义的分析结构中不存在普遍道德或者终极的正义命令;(3)正当程序和分权机制是维护信息法律“正义”品格的基础。
尽管我国立法在形式上确立了实质管理的监管法律模式,但受传统文化和体制条件的约束,该模式在运行中又凸现“政府任意型”的特质。这种法律模式在证券市场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中一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功效,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系列的流弊,如全面干预、民主的缺失等,显然,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市场发展以及法治进程中必须关注的滞碍。
本文分析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签名条款平等和安全的价值取向。规范的内容以及其产生的独特社会背景、作用与影响,包括其不足之处和发展趋向。
BOT作为一种新型的利用国际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方式,已越来越多地被世界各国所重视和采用。但其在理论和法律规范上还有许多值得探讨之处,政府保证的法律问题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我国政府对BOT中的政府保证基本采取拒绝的态度,这对吸引外国投资者参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有消极影响。因此我国必须抛弃对政府保证的疑虑,对BOT项目作充分而适当的政府保证。本文将就BOT中政府保证的几个相关的法律问题加以分析。
本文从横向平面的角度探析了商事营业维持原则的要义,从纵向历史的角度论证了该项原则的历史生成条件与轨迹。
本文介绍了存托凭证的概念、法律关系的构成和存托凭证作为一种投融工具的种种便利。
本文总结和提出了法律竞合这一法理学概念。并且分析了法律竞合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等。
本文以经济学中的价格市场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为工具,从预防角度考察民事责任(以损害赔偿为主)的社会功能,并指出为达到最佳预防目的,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致害人应负损害赔偿数额的原理与计算方法。
本文论棕了日常家务代理权的含义、性质、权限范围及法律后果等问题。
中国近代判例在文本体裁、汇编体例与适用方法上,较之于英美式判例和大陆式判例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它完全依附于成文法,并有着明显的成文化倾向。这一特点是对明清条例制度的继承和回归。这一判例制度可以作为建立当代中国判例制度的参考。
本文重点评析了后现代主义“法学”在学术研究范式上的转变及其对传统法律理论的挑战,并就我们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如何扬弃西方法学理论,繁荣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研究提出几点看法。